做好“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标准再提高
日前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并且旗帜鲜明地提出要集中力量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共同富裕。标准再提高,是江苏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总思路之一,这无疑也是江苏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最大亮点。
标准是工作的基准。实践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工作,只有确立高标准,才能取得好成效。省委、省政府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明确“十三五”时期以人均收入6000元为新一轮扶贫标准,这相对于我省目前扶贫标准以及国家现行标准,显然是大幅提高。但这个高标准,就全省整体而言,并非可望不可及,当属“跳一跳、够得着”的范畴。不仅符合江苏当前的发展实际,而且更符合江苏率先发展的目标定位。
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就明确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好日子,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指示我们“加大整体帮扶力度,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总书记的嘱托,也包含了对江苏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率先探路的更多期待。应该说,随着我省4000元以下低收入人口脱贫任务的如期完成,我们已经奠定了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基础。而作为各方面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东部省份,江苏有基础也有条件,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来确立更高的扶贫减贫工作标准和目标任务。
不仅如此,标准再提高,更加契合百姓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对全面小康的期盼。前不久,省领导就扶贫开发在苏北经济薄弱村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看到一些地方虽然发生了改变,但依然环境脏、新华日报施差,低收入农民对共同富裕的渴望十分强烈。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省领导特意算了一笔简单的账:4000元的年收入,平摊下来一天不到11元。毫无疑问,这在我省只能满足低水平的生活需要。这距离“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百姓富”,还存在相当一段差距。而确立更高的扶贫标准,就是要让“百姓富”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感受。
标准再提高,也是一种自我加压。经验告诉我们,当发展进入到一定阶段,只有自加压力,才能突破“瓶颈”,才能实现新的跃升。毋庸讳言,对不少地方而言,如期达到4000元扶贫标准已经颇费力气,而要实现确立的更高标准,的确还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这就更需要积极把压力转化为发展的动力,更大力度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更加精准地为经济薄弱村破解发展难题,更大力度推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更大力度激发基层的活力和创造力,更大力度发挥改革创新在扶贫事业中的巨大作用。
新一轮扶贫开发已经吹响冲锋号。只有瞄准更高的标准,才能咬下“相对贫困”这块硬骨头;只有付出工作上的更大力度,方能促进共同富裕,确保全面小康的前进路上“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