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22.12.2016  13:40

        建立长期护理险 异地就医省外通《江苏省“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昨日发布,规划针对就业、异地就医结算、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等众多民生热点,制定出5年发展目标和预期性量化指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对《规划》进行了权威解读。

        5年新增就业500万人以上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规划》确定的首要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规划》明确,我省将保持5年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努力扶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50万人、带动就业250万人,推动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

        重点群体就业将统筹推进,其中,将实施“五年十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落实和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实施结构调整中失岗失业人员专项就业帮扶计划;将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全民创业工程”写进了《规划》。我省提出将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每年创业培训10万人;遴选2500个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5年将扶持7.5万大学生创业;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5年扶持农村劳动力创业15万人,还将扶持27.5万城镇失业人员创业,资助1000名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

        据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持续推进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平台建设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力度,就业实训基地、技能培训基地以及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站的建设也将更为普遍。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简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和政策凭证,“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络、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服务功能,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关照失能人群

        因失能而引发的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规划》提出“探索建立个人、政府等多方分担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说,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而年轻人和儿童也可能因意外而失能,他们面临着失能风险带来的长期护理需求与社会保障力度不足的矛盾。

        今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我省南通和苏州两市列入全国首批15个试点城市。据悉,纳入国家试点前,南通市已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政府主导、商保经办、重点解决重度失能者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费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1—10月,该市照护保险基金支出233万元,1285人享受照护保险待遇,取得了健全保障制度、百姓普得实惠的效果,其照护保险制度模式也获得了人社部领导以及专家学者一致认可。苏州市已完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规划设计,明确了制度框架、筹资方案,明年将择期启动实施。在南通和苏州试点基础上,明年我省会逐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

        异地就医结算有望“省外通

        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参保群众期盼高,我省异地就医结算会否实现与全国联网?

        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今年省政府已将“推进异地就医一卡通建设”列入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重要事项,要求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提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效率。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以市为单位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达到1039家,比上年末增长90%以上,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5家,基层医疗机构占比超过三分之二;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率突破70%,比上年末提高20个百分点,初步满足了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实时结算需求。

        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全国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视频会,我省作为先行试点地区发言,并签署责任书,承诺推动异地就医“流转顺畅、结算准确、办理快捷”。具体来说,将全力做好异地就医省、市平台改造工作,完善用卡环境和业务系统功能,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同时,在政策执行、资金落实、结算报销、费用联审方面探索研究跨地区、跨部门合作模式。

        在保证基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我省将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流程,缩短联网结算报销周期,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为重点,推动“省内通”向“省外通”跨越。

        深化分配改革给予“更满意收入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鲜明提出“聚焦富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与百姓富密切相关,《规划》提出,围绕实现“更满意的收入”和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在扩大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完善社保增加保障性收入的同时,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挥最低工资对低收入职工“提低”效应,引导和鼓励企业形成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我省将同时柔性引导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比如,指导各地探索发布适合当地特点的支柱产业、特色行业工资指导线,合理调整高温津贴等劳动标准,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等。

        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也将更加完善,将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优化工资结构,并探索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汪晓霞)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