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着力五个“首次”重大举措 全面加强审计工作
2015年,是启东审计不平凡的一年,启东市政府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大背景下,紧密结合启东经济发展现状及审计工作实际,着力于五个“首次”重大举措,全面推动启东市审计工作。
一是首次专门发文强调加强审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后,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加强启东市审计工作,于2015年2月率先出台了《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启政发[2015]16号),切实加强审计工作。
二是首次将审计整改列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积极推动审计成果转化。 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定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并将各镇(乡)园区及部门的整改纳入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进行严格追责问责。
三是首次将内部审计提上管理层面,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针对部分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不重视,内部审计岗位形同虚设,呈现人员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正常情况,启东市人民政府首次要求:各镇(乡)园区及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确保人员到岗到位,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是首次提出政策跟踪与资源环保审计,拓展审计监督领域。 将各级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作为审计工作重点,跟踪审计各镇(乡)园区及部门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促进政令畅通;探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建设生态文明,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五是首次明确审计报告公文流转程序,建立审计报告加快落实制度。 明确将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重要事项时向政府部门提交的报告等文书,均按请示类公文审批流程程序办理,建立审计报告事项及时办结制度。(邓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