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季度互联网业销售达18.24亿元 占比位居全省首位
07.04.2015 13:03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4月7日讯 (记者 张琥)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一季度我市互联网业销售收入18.24亿元,同比增长226.39%。这一发展数据位列全省首位,在我市出台多项政策的倾斜和支持下,我市互联网业发展的活力逐渐显现。
互联网业主要是指以现代新兴的互联网技术为基础,专门从事网络资源搜集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利用、生产、贮存、传递和营销信息商品,可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综合性生产活动的产业集合体。其中,电子商务是互联网业最突出的代表和先行军。
一季度,全市互联网业实现销售收入18.24亿元,同比增长226.39%,占全省整个产品销售收入653.48亿元的2.79%,位居全省13个省辖市首位,比第二位无锡市的2.55%高0.24个百分点,比全省0.75%的平均占比高2.04个百分点,产业机构和发展动力得到进一步优化。
据悉,去年我市电子商务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额117.92亿元,其中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超过20亿元,占总销售额比重超过17%。全国首批20个“淘宝村”中,宿迁就占了两个。目前,宿迁“淘宝村”总数达到4个,与农业有关的网络创业及相关产业从业人员超过26万人。
编辑: 廉昕朦、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07.04.2015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