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社会调查员出庭参与诉讼
27.10.2016 20:1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不是原、被告,也不是证人、辩护人、陪审员,9月29日上午,出现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审判庭上的徐州市乐助社会工作事务所的司法社工李同,有了一层新的身份“社会调查员”。
2015年开始,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探索实践“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引入司法社工”项目,对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化的社会调查和帮教工作。今年来,该院进一步探索实践司法社工作为社会调查员出庭参与诉讼机制,这是徐州市检察机关首次委托司法社工作为社会调查员出庭参与诉讼,也是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引入司法社工”项目的全新尝试。(通讯员 王慧珍)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7.10.201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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