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司法局三举措激发机关工作活力

17.05.2016  00:48

徐州市云龙区司法局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岗位责任、优化办公流程、制定服务准则,积极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促进作风进一步转变。

一是强化竞争机制,提升干部职工勤政力。 制定实施《云龙区司法局工作考评办法》,考评以100分为基本分值,其中业务工作50分,纪律作风40分,基层评价10分,同时规定了基层单位如果发生否定性指标,相关科室负连带扣分,以及在创先争优中受到表彰相应加分的条款。为便于考核,按照各科室职能范围制定了作风纪律、执行制度和业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考核按照分块实施、统一汇总的方式进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各科室月度排名划分为三个档次,获得当月第一名的授予“优胜单位”流动红旗,并公开通报。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和年度评选先进及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素质培养,提升干部职工执行力。 深入治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精神怠慢、能力平庸、工作不作为等问题,突出效能建设,改变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岗位职责、作风纪律要求,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查找问题,重点查找本人是否存在在岗不办事、刁难服务对象、工作效率低、履职不规范等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查找原因,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建立任务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局纪检监察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对全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落实、中梗阻”等现象,给予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三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创新力。 按照工作职能和分管范围,确定牵头科室,设定时间时限,要求各科室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带领科室人员学习先进前沿理论,进行基层调查,写出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创作撰写调研课题,对敷衍应付,内容空洞,写作潦草的课题,按机关科室考核细则予以通报扣分。这一办法的实施,既让科室人员增强了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的服务意识,同时也在调研过程中加深了对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目前为止,已有一半以上的科室拿出了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并把调研成果有机地融入到科室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