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连云港“扒光女生殴打拍照案”公开宣判

06.11.2015  12:58

  备受关注的“扒光女生殴打拍照案”公开宣判

  主犯数罪并罚获刑六年六个月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通讯员张培

  中国江苏网11月6日讯 今年5月11日上午,一名叫“你丹姐阿”的网友,在自己的QQ空间上传了一组照片。照片显示:一长发女生被人扒光了衣服殴打。随后,这组照片在连云港多个微信圈以及贴吧上传播,迅速引起全国网友关注,多数网友对打人者的暴力行为予以谴责。昨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法院获悉,11月3日上午,连云港市电大女生遭多名女生扒光衣服殴打并拍照上传网络一案,在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新闻回放

  女生被扒光衣服殴打拍照

  5月11日上午,受害人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快速破案,郑某、杨某、封某、万某、赵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归案;5月12日,郑某等5人被依法刑拘;6月18日,5名嫌疑人被批捕。案发时,杨某、封某和万某均为未成年人。

  10月13日上午9点半,该案在海州法院少年庭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均到庭参加了庭审。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被告人郑某因琐事与受害人孙某产生矛盾,怀恨在心。5月10日晚上,郑某让赵某将孙某约出,见面后,郑某怀疑孙某偷了其手机,后与赵某找到杨某和万某及封某,准备对孙某进行殴打。

  5月11日2时至6时,郑某、杨某、封某和万某等4名嫌疑人将孙某先后带至苍梧绿园和一宾馆内,采取拳打脚踢、用石头砸头等手段对其进行殴打,并拍其裸照,致孙某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后又将拍下的孙某部分照片上传QQ空间,导致照片被国内多家网站转发,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而在整个过程中,赵某一直尾随在旁,并没有做出任何制止行为。

  公开宣判

  五被告人数罪并罚均获刑

  检察机关认为,郑某等4名嫌疑人聚众以暴力手段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侮辱妇女罪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5名嫌疑人一起实施犯罪,是共同犯罪,赵某虽然整个过程没有参与殴打,但是明知事情结果,却采取了放任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与其他4人一起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海州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杨某、封某、万某、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郑某、杨某、封某、万某聚众以暴力手段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郑某、杨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封某、万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被告人赵某明知伤害要发生,予以帮助并希望或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在故意伤害犯罪中是从犯。对上述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杨某、封某、万某在实施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判决郑某等人犯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