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完善四项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

08.09.2015  10:37

  连云港市农机部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纪检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力反腐主业,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廉政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用纪律和规矩立言立行立规,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完善思想教育机制。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引导,常规教育抓得紧、随机教育不放松、专题教育定期做、谈心谈话抓经常。通过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连云港市清风苑廉政教育基地、邀请检察院领导作反腐专题报告,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发挥引领作用,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二是完善责任分解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落实。制定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责任内容,做到责任到人人、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重要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切实加大对项目资金投入、开支范围、政策标准、运作程序进行全方位管理;加强对重要时段和节点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贴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强化权力制约机制建设,增强监管工作的主动性。 

  四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要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问责,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强化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