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面激发派出所消防中队活力
为推动和保障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火灾防控,扭转社会单位消防管理薄弱的局面,坚决遏制小单位、小场所、农村火灾多发及小火亡人的问题,2014年以来,云南全面推进派出所消防中队建设工作,多举措提升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水平,成效明显。
“任务主导、因地制宜”建队模式
打造一支专业化消防力量
公安派出所警力有限,工作任务繁重,因此很多公安派出所不重视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甚至存在“为他人做嫁衣,为消防部门干事”的认识误区,这大大影响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使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走上良性、有序的发展轨道,云南消防总队全面推进消防中队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任务主导、因地制宜”的建队模式,最大限度整合资源,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提高社会基层火灾防控能力。目前云南全省共建立了421支派出所消防中队,其中普洱、大理、昭通、楚雄、曲靖、版纳、保山等支队已按全年25%比例组建派出所消防中队。
2014年以来,云南消防总队积极开展消防文员下派进驻派出所工作,目前,云南全省共有文员2159名,其中消防支、大队文员1039人,下派驻所消防文员1120人,极大的增强了农村、社区、小单位、小场所等火灾频发区域的监管力量。
除了下派消防文员进驻派出所开展工作,云南消防总队遵循派出所消防中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同步建设、同体运转、人员同心并力、经费捆绑使用的建设模式,将公安派出所、乡镇专职消防队及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公安专兼职力量整合为一,实行“防消一体化”,提升乡镇、村社消防工作效能。
总队明确了派出所消防中队的队伍机构,在一般派出所消防中队中队长由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兼任,指导员由消防大队的监督员兼任,队员按照500个单位不少于配备1名消防文员的基本思路,派驻若干驻所消防文员。在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社区民警、治安民警、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派出所协警中选配专兼职消防队员。
新组建的派出所消防中队既承担防火任务,又承担灭火救援任务。派出所消防中队24小时留有至少3名人员进行消防常规备勤,其他人力则在派出所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投放到社会面,对居(村)民委员会、居民小区、小场所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遇有重大灭火和应急救援警情时及时召回,集中力量处置灾情。消防备勤人员、社会面消防勤务人员每周轮换1次。
“任务到人,逐级列管”单位管理责任体系
稳扎稳打推动消防工作落实
为了更好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到岗、人员到位,任务到人,发挥好派出所消防中队职能,云南建立起了“大队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中队队员-行政村网格消防管理员-农户、村(单位)场所负责人”四级责任体系,按照“全面统计、确定重点、分级分类,触角到村”的工作思路,全面统计、列管社会单位和村寨。
“所谓‘全面统计、确定重点、分级分类,触角到村’,就是我们采取大队全面统计重点单位、派出所文员、村寨管理员统计其余单位的工作模式,对21类单位、场所、农村重要农户进行全面统计,切实做到‘底数清、全覆盖’。”云南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云南因地制宜实行文员定量列管和网格员分片列管的执法责任制,明确单位场所管理的具体责任文员,明确管理程度和责任分工,将管理任务量化,列管到人。具体按照1名驻所文员列管100-500个单位及挂钩指导3-5个行政村网管员的标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每季度不少于检查1次,重点单位、场所每半年不少于检查1次,一般单位、场所每年不少于检查1次。对派出所列管之外的微小场所和重要农户,由行政村(社区)网格管理员负责管理,驻所消防文员直接挂钩指导,网格管理员设在行政村(社区),一般由治保专干兼任。
为保证文员与网格管理员合理有序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巡查、宣传工作,大队与派出所、派出所消防中队、文员、网格管理员逐级签订消防目标责任状,大队列管以外的社会单位(场所)负责人、重要农户、重要村场所负责人与派出所签订,积极履行自身消防安全义务。
为了方便乡镇、村寨消防文员及时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宣传,总队开发了派出所移动执法终端和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用于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每年年初,派出所消防中队更新列管重点单位、场所、重要农户及村场所,在派出所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即时进行任务提示、隐患提示。驻所文员、社区(村)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级录入、管理。能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的及时督促整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则依法移送处理。结合96119隐患举报投诉平台的数据统计,每月对大队及派出所两级列管的重点单位、农村重要农户隐患集中处理,每季度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着力提升派出所消防“管事率”,实现消防监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和“全覆盖,无遗漏”。
“能力达标、统一管理”规范化管理模式
全面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消防监督管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经过专业学习方能胜任。如果消防监督业务知识掌握情况差,那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只会走马观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为促进派出所消防中队履行好消防监督职权,云南消防总队从组织制度、职责任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建立起“能力达标、统一管理”的规范化管理模式。
云南消防总队明确,消防中队人员由消防大队统一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派驻到各乡镇派出所执勤。同时,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培训、消防大队下所指导、交叉挂职、消防大队人员与派出所人员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强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总队鼓励派出所消防中队人员参加省政府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和灭火救援员岗位资格考试。5月份,总队组织全省消防文员参加省政府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及比武竞赛活动,使取得1109名消防文员取得省政府执法资格证。通过培训和实践,派出所消防中队人员基本上成了乡镇消防安全的检查员、宣传员、信息员、执法员、社区(村)网格和小场所消防工作的指导员、乡镇消防队的战斗员。
为便于统一管理,云南总队统一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综合应急救援分队队员、派出所消防中队队员的管理标准,将驻所文员日常管理制度上墙,明确管理纪律。规定派出所消防中队每月开展队伍建设形势分析会,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强化源头管控,下所文员日常管理由派出所消防中队具体负责,党团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在消防大(中)队党(团)支部,日常学习教育、组织活动由派出所所在的党(团)支部组织实施。日常还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开展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的战备点名和战备检查。
比如在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派出所消防中队,消防文员平时管理由派出所负责管理,请假由派出所主要领导审批,报消防大队备案,大队按工作任务上报和任务完成情况给予绩效积分管理。“除此之外,派出所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讲评、部署消防工作,我们要求各大队每月的消防执法例会要邀请派出所负责人或专兼职消防民警参加,汇报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派出所消防工作的问题,有效加强了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调度。”思茅消防大队负责人介绍。
为了完善考评奖惩制度,将派出所消防中队工作情况(包括辖区行政村(社区)网格消防管理员)作为政府消防责任制、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每年由市、县(区)政府及市、县(区)公安机关分级考核和评比表彰。
同时,把网格消防监管效果与网格监督文员评先评优评奖挂钩,建立派出所消防中队重点单位管理制度明确派出所列管的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逐级下达任务,以每月完成检查数、宣传数及频次、上报材料报表、系统录入的质量、队伍管理教育情况等为依据,依照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量化打分,量化工作绩效,并将挂钩网格管理员工作情况与消防文员个人绩效工资挂钩,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