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事故过半发生在农村,代表建议:农村道路应推行“路长制”

28.01.2018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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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道路交通等配套设施。“报告提出的问题,真是说到了点子上。因为根据我们观察,农村交通事故已成为影响农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省人大代表、盐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王巧全认为。

  省人大代表、响水县南河镇上王村党总支书记徐正军对此也颇有感触。他告诉交汇点记者,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用大型机械增加很多,校车、公交车又无法让道,还有路段的路面破损严重,或者配套安全设施跟不上,因此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

  王巧全用两个数据进行了说明:2017年,全省农村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占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的56.5%,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8.8%。“如何加强和改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个非常紧迫的课题。应当参照近年来城市交通管理模式,坚持善治理念,用系统化思维推进城乡交通治理一体化,保障农村道路畅通安全。”他说。

  徐正军建议,加大农村道路管护和投入力度,充分调动乡镇村组及广大群众修路、养路、管路的积极性。县级财政要把农村道路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弥补农村道路管护资金缺口。

  对农村“村村通”公路改造,王巧全建议实施农村道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四级管理体系,以管控交通安全为最终目标,严格落实农村道路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四同时”工作规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格局,把农村道路建成老百姓的辛福路。

  “同时,推进集镇交通管理治理城市化。”王巧全说,借鉴城市交通组织模式,在国、省道主要道口和重点集镇设置“严管路口”、礼让斑马线等措施,严控交通违法,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文明交通水平。借鉴城市道路勤务管理模式,建强农村基层交警中队,逐步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管理,实行“一路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强化安全管控,避免“漏管失控”。另外,农民群众出行方便了,但交通安全意识跟不上。王巧全建议因地制宜推动交通安全进农村,针对不同群体精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交汇点记者 任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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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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