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今年头11个月交通事故致171人死亡
24.12.2015 22:51
本文来源: 中国江苏网
11月,清远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5起,死亡12人,受伤110人;今年头11个月,清远则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27起,死亡171人。日前,清远市安监局公布了《2015年1-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披露了上述信息。
按照清远市安监局披露,1—11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1445起,死亡184人,受伤883人,直接经济损失2146.67万元。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6.36%,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0.49%、6.36%、10.94%。
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5起,死亡9人,无人重伤;火灾事故713起,死亡4人(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起,死亡2人,列入控制指标计算;阳山县居民住宅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英德东华镇因自杀造成居民住宅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
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27起,死亡171人,受伤881人,直接经济损失192.85万元。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7.67%、26.28%、23.47%,死亡人数去年同比上升3.64%。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全市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57,死亡57人,受伤171人,直接经济损失85.53万元。
原标题:清远今年头11个月交通事故致17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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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2015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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