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季度事故分析报告 “不让行”成头号杀手

22.05.2015  12:47

  说到交通违法行为,不少市民的第一反应是闯红灯、酒驾。不过,昨天央视报道称,眼下“未按规定让行”已成为交通事故第一杀手。

  在南京,截至今年一季度,平均每4.5个人就有一辆汽车,平均每3.1个人就有一本驾照。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发布的一季度交通事故大数据中发现,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三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致人死亡率较高,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0.91%。其中,因“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事故、人员死伤,占8成以上。值得一提的是,像未按规定让行这种行为,不少人都习以为常,不觉得是违法行为。

  数据

  转弯不让直行

  昨天,南京交管局发布了今年一季度交通事故分析报告。其中一组数据让人触目惊心。在引发伤亡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未按规定让行占了大头。

  数据显示,未按规定让行、开车小动作、违反交通信号、无证驾驶四项违法行为分别占事故总数、死伤总人数的72.1%、73.8%。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事故、人员死伤,占8成以上。

  “未按规定让行”已排在南京交通事故原因的首位,其中最为常见的是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不让行人导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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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定让行”应该怎么做?

  听上去,“未按规定让行”这个说法似乎有些陌生,但其实它是这一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统称。从交管部门的公开资料来看,“未按规定让行”共有26种违法表现,包括转弯车不让直行车、通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等。那么,在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让行呢?

  转弯

  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右转弯车辆遇到绿灯直行的车辆时,右转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要让左转弯车先行;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要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要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

  超车变道

  变更车道不能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提前开启转向灯。

  关于超车: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不能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在可以掉头的地点,不能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不能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在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得超车。

  特殊路段

  环形路口:进入环行路口的要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上下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要让上坡车先行,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要让下坡车先行。

  掉头时:要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

  让道行人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过马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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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习惯”最易引发交通事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各种“坏习惯”引发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一半以上。

  交警介绍,在他们遇到的事故中,男司机往往会边开车边低头找烟找打火机,而让女司机分神的事情则比较多,有找餐巾纸的,有吃东西的,还有边开车边化妆的。一旦分了神,特别容易发生追尾等交通事故。

  新手引发事故依然较多

  驾龄3年以下的驾驶人引发的事故占机动车事故总起数的23.5%,驾龄1至5年的驾驶人引发的事故占机动车事故总起数的35%;驾龄6至10年的驾驶人引发的事故占机动车事故总起数的26%,驾龄11至15年的驾驶人引发的事故占机动车事故总起数的13.2%,10年以上驾龄引发的交通事故下降明显。

  恶劣天气的事故占两成多

  恶劣天气易出现视线受限、路面湿滑等隐患,引发的事故占总数的两成多。但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法律观念薄弱,安全意识差,无视可变情报板和标志牌上的限速警示,故意违反限速规定,造成事故隐患;还有的驾驶人缺乏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或思想上麻痹大意,遇到紧急情况惊慌失措,操作不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

  三种行为引发事故致死率较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三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致人死亡率较高,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0.91%。宁交轩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