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峰司长出席江苏省社会事务业务培训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讲习班

17.03.2015  20:44

      2015年3月11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应邀出席江苏省社会事务业务培训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讲习班并讲话。

      张世峰指出,民政部门牵头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是应对社会转型挑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落实未成年人兜底监护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救助保护机构面向社会的优势、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自2013年以来,民政部已在98个地区启动国家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各省先后确定了106个省级试点。试点地区通过争取党政领导重视、整合政策制度资源、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合理界定工作对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初步构建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了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转介、帮扶干预为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使困境未成年人及时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

      张世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江苏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特别是在全国创造了“四个第一”——第一次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列为省政府2015年工作重点并纳入民生工程;第一次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文件,明确民政部门牵头职责,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其中南京市正积极推动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有望在法治层面明确政府保护职责;第一个实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区县级全覆盖,在6个国家级试点、28个省级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至所有县(市、区);第一例由民政部门(徐州市铜山区民政局)提起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资格诉讼的案件,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后的首例司法实践。

      张世峰指出,江苏省作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示范省,为各省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张世峰强调,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将“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纳入2015年政府工作要点,民政部也已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列入2015年民政工作重点和综合评估、重点调研、重点督查要点。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认识,健全和规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民政的牵头作用、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载体和服务平台作用;要牢牢抓住家庭监护干预这个关键要点,将监护监督、监护指导、监护支持、临时监护、委托监护乃至监护权转移等监护干预工作贯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各个环节;要充分发挥好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优势,突出民政部门在“三社”联动中的“指挥棒”作用,做好对社会力量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要加强民政内部政策联动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硬件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发展。

      此次培训由江苏省民政厅举办,江苏省各设区市民政局分管局长、社会事务处处长,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局长等共计147人参加,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主持会议。会后,张世峰司长一行走访调研了南京市江宁区婚姻登记处和江宁区高庄社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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