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件有落实 事事有回音 赣榆检察办理代表建议重实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促进和改进检察工作,推进阳光检务,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检察机关在人大代表中的知晓率具有很好的作用”。12月19日,刚刚走访过省、市、区人大代表的江苏省赣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波说。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注重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和沟通,坚决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效果。
在接受人大监督过程中,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该院制定完善了《关于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组成员与机关、镇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关于加强同省市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方案》等制度,进一步细化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经常性联系沟通的要求,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近年来,已就诉讼监督、侦查监督、职务犯罪查处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5次专题性汇报,以此推动检察业务的科学发展。在高度重视加强“两会”期间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平时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院领导定期上门走访区各人大代表组,通报工作情况,真诚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控申接待、旁听检委会讨论案件和案件庭审,使人大代表更加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近几年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出席听庭评议15次,征得对公诉人的法律文书质量、出庭效果等提出建议20余条,经过整改和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公诉工作质量。坚持和完善执法办案、社会调查、检察建议“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和扩大法律监督效果,并争取区委支持,进一步夯实本地区法律监督工作的基础。认真办理及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有的提出的加强法制宣传和加大反腐败力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回复并落实。近两年来,该院通过开展刑事救助以及帮助弱势群体、困难家庭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件均得到妥善处理,调查和处理工作得到人大代表肯定,信访人表示满意。另外,这个院每年通过检察长向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的机会,提前组织和印制检察宣传画册发放到每位参会代表手中,主动把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纳入人大的监督视线,让人大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