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题学习讲座

06.06.2016  18:20

  5月31日下午,苏州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举办学法活动,邀请江苏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作“‘先照后证’改革背景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题讲座。杨局长主要围绕国家、省出台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内容,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监管原则、监管方法等方面介绍了当前“先照后证”改革背景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市政府全体领导、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讲座。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改革要做到放管结合,放活和监管同步,两个“轮子”一起转。当前,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放活”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严管”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市企业数量年增长17%以上,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近270户,目前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已超出100万户。如此庞大的市场总量,如果得不到有效监管,就会产生市场秩序的风险。去年以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我市也在全省较早制订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切实将“先照后证”改革后续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曲福田市长在讲座结束时指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今后一段时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快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上线应用。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的推进、协调和保障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对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要及时归集推送,服务共享应用,积极推动全市市场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二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各有关审批、监管部门要严格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定后续监管办法,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三要进一步发挥信用约束手段。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经营许可、资质审核、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评价因素,对失信主体实施有效的限制或禁入,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测分析,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