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障重点领域用编需求 出台事业编制挖潜17条措施

31.03.2018  08:44

  交汇点讯近日,我省出台《关于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17条措施,严控事业机构编制,同时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用编需求。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设区市内,综合考虑所辖县(市、区)在校学生数和教育发展需求等因素,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盘活用好存量。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将研究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对于公立医院资源配置,推行医联体或医疗保健集团等多种形式的深度整合。推行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成员,以人员、技术、管理等为纽带的县域医联体(集团)。推进医联体(集团)内人员编制或人员控制数统筹使用管理、人员统一招聘流动。

  创新人员编制管理方式,如在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技师技工学校、公办幼儿园、公证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推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改革高校编制管理制度,改编制管理为人员总量管理,建立总量核定、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腾出来的事业编制优先投放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等领域。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不新设事业单位承担;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借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放管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改革措施,精简编制。《意见》提出,推进承担竞争性业务的检验检测等事业性质中介服务机构、非时政类报刊和艺术院团等文化事业单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等转企改制的具体要求。《意见》明确严格管理核减编制的措施,设立满两年未实际开展工作的事业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撤销,编制收回。

  (徐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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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