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今年起要晒年报 诚信建设成考察重点之一

06.05.2015  11:23

  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到,从今年起,全省统一将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为年度 报告公示制度。也就是说,事业单位应当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 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包括哪些内容?主要是履行公益服务职责、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经费及收入支出等。

  事业单位的诚信建设也是考察重点之一。事业单位是否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等有关信息都将被记录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里。

  事 业单位的法人也将被纳入分类考核评估。考评结果将成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财政经费预算、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岗位调整及绩效工资总量核 定等的重要依据。意见提到,将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约谈机制,对新任法定代表人和事业单位发生违规情形的,由机构编制等部门会同举办单位约谈事业单 位法定代表人。

  (记者 赵书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