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力争抢绿色通道致人轻伤 "暴力男"被赣榆检方提公诉获刑
13.02.2018 11:0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男子原某某因争抢绿色通道与徐某某发生纠纷,致被害人徐某某轻伤一级。近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原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告人原某某坦白以及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一年六个月。
2017年5月7日21时许,被告人原某某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盘古岭村同三苏鲁省界收费站山东往江苏方向处,因争抢绿色通道与徐某某发生纠纷,后被告人原某某将徐某某推到在地并用脚对其胸部踹,致其右侧多处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检察官提示:春节返乡期间,高速公路可能出现交通拥堵等各类情况,若发生纠纷,应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心平气和地解决,切忌因一时之争酿成大祸,欢欢喜喜过大年!
本文来源: 检察院
13.02.201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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