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制定出台了整体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

16.03.2017  08:07

  为加快提升亭湖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根据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6〕56号)精神,结合实际,该区印发了《关于整体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下发给各实施镇。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85%,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机耕水平达98%;水稻机插率达76%、小麦机(条)播水平达80%;植保统防统治水平达90%(其中高效植保达60%);机收水平达98%;粮食烘干能力达70%(其中产地达50%);麦秸秆还田率达90%、稻秸秆还田率达60%;规模经营面积达50%;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统一服务面积达90%。 

  《实施意见》中确定了时间要求,根据各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现状,分三个阶段、三个梯次实施:第一阶段:示范创建。第一梯次是黄尖、盐东2个镇,于2017年3月底前;第二梯次是南洋、新兴、便仓3个镇,于2017年12月底前。第二阶段:组织自评。第一梯次是黄尖、盐东2个镇,于2017年4月底前;第二梯次是南洋、新兴、便仓3个镇,于2018年1月底前。第三阶段:验收考核。第一梯次是黄尖、盐东2个镇,于2017年5月底前;第二梯次是南洋、新兴、便仓3个镇,于2018年2月底前。 

  《实施意见》中列出了工作重点,该区将水稻机育插秧、小麦机(条)播、高效植保和粮食烘干等四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水稻机种(机插秧)、小麦机(条)播、高效植保、粮食烘干等机具装备的推广,重点发展高性能乘座式插秧机和集中育供秧技术示范推广,稻秸秆还田(犁耕翻还田)集成小麦精量机条播技术,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牵引式喷杆喷雾机和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以及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技术。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财政扶持政策,重点对新购置六行(含)以上四轮乘座式插秧机,且当年本地机插秧单机作业量达500亩以上的,给予单机作业补助2万元;对当年采用大田、硬质地面、工厂化集中育秧且按1:80完成大田机插秧任务的育插秧大户,按秧池面积分别给予500元/亩、1000元/亩、1500元/亩奖补。对新购置12行(含)以上旋耕施肥播种机,且当年本地单机作业量达500亩以上的,给予单机作业补助0.3万元的奖补。对新购置18马力(含)以上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且当年本地单机作业量达1000亩以上的,给予单机作业补助2万元;对新购置无人植保机,且当年本地单机作业量达2000亩以上的,按机具销售总价的50%给予补助;对当年植保机械实现统防统治面积达5000亩以上的专业服务组织或个人,给予1万元/个的奖补。对当年新建烘干机库房成套设施的,按每10吨(含)以上批处理能力烘干机烘干谷物达500吨/年(换算稻麦面积在1000亩以上),且本地实际服务面积达到烘干能力50%以上的,按烘干机配置吨位,每吨0.2万元标准给予烘干设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奖补。对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运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当年作业服务本地区总面积达5000亩以上(最大单项作业面积达2000亩以上)、自身机库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当年承包100(含)亩以上且粮食生产耕、种、收、植保、秸秆还田等农机具配置合理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考核的镇,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补。 

  《实施意见》中强化了组织保障,该区区政府将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纳入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农委、区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成立由区农委主任为组长,农机、作栽、植保、农环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制定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方案和服务指导。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奖罚措施,区政府将制定出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考核评价办法,分镇组织考核。农业、财政等部门要联合组成验收考核小组,按照市下达的考核指标要求,重点加强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绩效跟踪、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对提供虚假、不合规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奖补对象,一律取消奖补资格;对虚报、冒领者,追回奖补资金,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考核合格的镇给予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对未能如期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镇,年度综合奖考核将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