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技术转移!省政府发话了:只要你有技术,鼓励兼职“转移技术”
14.06.2018 18:32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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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6月1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两步走”目标,推动科技成果转为现实生产力,意见还明确,鼓励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活动。
意见明确,“第一步”到2020年,我省基本形成链接国家、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技术转移体系,信息互通、要素融合、制度规范、交易活跃的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全省技术转移机构达350家,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1000亿元。
“第二步”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成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骨干节点,全省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1500亿元。
为了加快完善技术转移体系的基础架构,意见提出,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打造全国领先、国际有影响的技术转移“第四方”服务平台。支持省科技镇长团成员依法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享受技术经纪人政策(公务员除外)。鼓励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活动。
此外,江苏还将优化本地技术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把科技成果转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交汇点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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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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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2018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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