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蛋糕发霉了 商家“以一赔十”怎么算
去超市买的东西还在保质期内,可是部分变质了怎么办?商家承诺的“以一赔十”怎么赔?最近,家住雨花台区的郑先生就遇到了这类问题。
前不久,郑先生在自己家附近的一家超市买了40袋某品牌的预包装蛋糕,当时的售价是每袋10元。一时吃不完,剩下的郑先生就按照产品包装要求保存了起来。不过,这两天郑先生一看,其中1袋蛋糕居然长霉了。
“明明还在保质期内怎么会长霉呢?”郑先生很是郁闷,想起当时超市承诺的“以一赔十”,于是郑先生将霉变的蛋糕拿到了超市,要求超市按照40袋蛋糕的总价来赔偿。也就是说,郑先生希望超市能够赔偿他4000元。不过,超市方面则认为郑先生要求赔偿的数额太大,不认同郑先生的计算方法。超市负责人认为,只有1袋蛋糕有问题,按照承诺的“以一赔十”原则,也只用赔偿100元。
4000元和100元,差距着实不小,到底应该怎么赔呢?双方就这样闹到了雨花台区梅山市场监管分局。据雨花台区梅山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介绍,“以一赔十”的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那么郑先生碰到的这类情况是否适用于“以一赔十”呢?“《食品安全法》的‘以一赔十’适用范围是食品,蛋糕属于食品,属于此类范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蛋糕出现霉变问题究竟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大家并不知道,也没有相关证据,因此,超市有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这种惩罚性赔偿的要求。
工作人员说,如果需要赔偿,赔偿额度也应当以最小的问题个体商品(不能再拆分)为基数进行赔偿,这个案例中,最小的问题个体商品就是1袋。如果郑先生能够证明他买到的蛋糕在购买之前就发生了霉变,就可以要求赔偿。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也提醒,《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以一赔十”适用是有条件的,消费者遇到类似纠纷应该理性对待,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依法提出合理索赔诉求。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