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证会坐牢!连云港26岁小伙将被判三年以下徒刑
新华报业网讯 花钱买假驾驶证,被查会坐牢,决不是危言耸听。今年11月1日正式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和醉酒驾车一样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伪造、变造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行为。20日,高邮警方发布消息,连云港东海县一名26岁男子,16日因为使用假驾驶证被查,将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悉,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该市查获的首例严重违法行为。
16日上午,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汉留中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驾驶人程某,东海县人,26岁,持伪造的C1型驾驶证驾驶苏GP21XX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程某交代,2013年7月,自己在路边墙上看见帮人代办驾驶证的广告,就与对方取得联系,花了四千多元钱,拿到了该机动车假驾驶证。程某懊恼地说,即使通过正规驾校学习,也花不了这么多钱。
办案民警介绍,这个具有中专学历的小伙真是糊涂,在被查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假证。对于取得合法机动车驾驶证的流程,他也清楚得很:先通过驾校报名,然后理论学习考试,接着倒桩考试,然后九项路考,考试合格后取得驾驶证,就是因为怕麻烦,图省事,也动起了花钱买证的歪脑筋。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事情是“省”了,人也没有自由了。
目前,高邮警方正在以伪造、变造驾驶证严重违法行为对程某予以刑事立案,等待法律的严厉处罚。据警方介绍,对程某的犯罪行为,将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年仅26岁,按理应该完全有能力通过合格的驾校,经过学习、考试,到车管部门依法取得机动车车驾驶证,但他脑筋不对,相信路边小广告,害了自已。这样的年轻小伙将要在班房里蹲上几年,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通讯员 明宝 冬梅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咏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