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开展制定乡规民约、推进基层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17.12.2014  14: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实施依法治县、依法治村(居)战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变和创新社会治理思路,尊重和激发村(居)民自治主体地位,近期,响水县在黄圩镇、双港镇、南河镇开展制定乡规民约、推进基层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到有关镇区就如何开展制定乡规民约、推进基层村民自治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二是召开座谈会。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相关部门就如何开展制定乡规民约、推进基层村民自治工作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县相关部门意见。三是开展试点工作。结合全县实际,选择黄圩镇、双港镇、南河镇作为制定和实施乡规民约工作的试点镇。四是全面推广。通过对试点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分析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体系。在试点镇召开制定乡规民约、推进基层村民自治工作现场会,部署全县各镇区乡规民约制定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乡规民约制度,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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