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乙肝携带者生活的无奈和遭受的歧视

30.04.2015  19:52

  据资料统计,我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将近1.3亿,真正患病的约有3000万。由于治疗慢性乙肝尚无特效药,于是一些人“谈肝色变”,而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就有了这样的遭遇:机关单位拒绝聘用、晋升,学校将其隔离或干脆拒绝入学,同学、同事拒绝交往,“朋友”父母不让子女与其成婚……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但目前仍有不少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就业体检时违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项目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入学、录用的条件;一些地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不到位,违法追究不落实,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受限制现象仍时有发生。小编搜罗了一些乙肝携带者在生活中无奈与彷徨的案列,希望他们不再被人歧视。 

母亲陈小玲在天津师范大学校园里为女儿吴昕怡拍的照片。死者家属供图

有人在吴昕怡单间宿舍里发现她的遗书。 

   大学生被查出是乙肝携带者  用自杀结束生命  

  吴昕怡是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大一学生,2015年4月10日,她在学校单间宿舍烧炭自杀。在学校的一次义务献血之后,2014年12月6日,她被查出大三阳,系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3月7日,被安排进单独的学生宿舍居住。 

  在单独的宿舍里,她用一盆炭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她独居的第34天。意外被查出的“乙肝病毒”,给她带来了灾难。最后的时日,她一个人起床,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下课。 

  人们在宿舍里发现了吴昕怡的遗书:“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着急的事。’尽管深有感触,可是我觉得人生好长,看不到终点。”  

   广东“乙肝歧视第一案”结案  

  大学毕业之后的李飞来到东莞求职,面试和复试都很成功。入职手续办好了,薪酬也谈好了,却接到人事部的通知,体检查出是乙肝携带者,因此拒绝李飞去上班。 

  2007年1月22日,李飞将伟易达集团起诉到广东东莞市人民法院。据悉,这是广东省发生的第一起“乙肝歧视”诉讼案,也是国内乙肝携带者第一次状告港资企业乙肝歧视。 

  2008年1月3日,在东莞法院的调解下,本案的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东莞伟易达公司向原告乙肝携带者李飞(化名)支付补偿金2。4万元,并承诺将一如既往地贯彻公平公正的就业政策,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加强、监督非歧视用人政策的执行力度,避免和防止仅由于乙肝病毒携带而被拒绝录用的个案发生,该款由被告于2008年1月9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 

   企业招聘中拒绝乙肝携带者  

  2005年24岁的小周先生今年7月毕业于北京某所高校,为了和家在石家庄的女友朝夕相处,他于5月下旬向石家庄市某企业递交了求职信。一连串的笔试、口试,小周的成绩在众多求职应届大学毕业生中一直名列前茅,可是他日前却因体检查出为“小三阳”患者而被拒在门外。这家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为了企业其他职工的利益,他们不能将一个肝炎患者招进单位。周先生表示现在压力很大,都不敢告诉周围的人,怕失去友情。 

  姜先生有着和小周相似的遭遇。同年29岁的姜先生因为是“小三阳”患者而无法进入某高校研究生班学习,由此心中非常苦闷,导致病情加重求治医院。 

审判现场

原告及律师 

   全国首例乙肝歧视案  

  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2003年从当地大学环境专业毕业,并于6月30日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的是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人员,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在近百名竞争者中排名第一位,然而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 

  9月25日,芜湖人事局正式宣布:张先著因体检不合格不被录取。11月10日,张先著正式向芜湖市人事局所在的新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由此引发了受全国关注的“乙肝歧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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