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检察院去年立案查办何华章等一批职务犯罪案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毅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刘忠俊摄
中新网乐山3月3日电(记者刘忠俊)记者3日从正在召开的四川乐山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获悉,该市检察机关去年立案查办了包括何华章、苏利明、齐建康、刘学贵等一批职务犯罪67件9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毅在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称,去年乐山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7件96人。其中,立案查办贪贿犯罪51件76人,大要案50件75人(含厅级干部2件2人、县处级干部3件3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6件20人,重特大案件11件,如立案查办了四川遂宁市原市长何华章、广元市原副市长苏利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原院长齐建康、乐山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原书记刘学贵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要案。
据了解,2014年9月15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华章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9月28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逮捕。何华章,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四川省遂宁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正厅级)。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报告中所提到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原院长齐建康一案,其从2005年3月至2014年3月在担任乐山市红十字会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全面管理该院行政、医疗、财务等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医院药品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及基建工程修建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卢某、黄某、崔某、符某、张某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12.5万元,款项全部用于家庭购房、日常消费及个人开支。
2014年4月14日至6月27日,齐建康在乐山市纪委对其采取“两规”措施期间,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交代了收受张某等人贿赂的犯罪事实。夹江县法院已对齐建康一案进行了一审,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供认不讳。
龚毅在《报告》中还称,新的一年乐山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等活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畅通和规范民众诉求表达渠道。(完)
原标题:四川乐山检察院去年立案查办何华章等一批职务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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