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达成和平路线图13要点 15日起全面停火

13.02.2015  13:36

  

  资料图:乌克兰当局和东部民间武装在明斯克,与法国、德国、俄罗斯和乌克兰领导人,经过马拉松的谈判。

  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外媒报道,乌克兰当局和东部民间武装在明斯克,与法国、德国、俄罗斯和乌克兰领导人,经过马拉松的谈判,于当地时间12日达成和平路线图,包括自15日起的停火协议。

  这项和平计划以去年9月于明斯克达成的失败协议为基础,同时也为民间武装分子在东乌克兰控制的地区走向自治,规划出路线图。

  主要重点如下:

  1、自2月15日起,立即在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地区全面停火。

  2、撤离所有重型武器,并设立缓冲区。停火后第2日、也就是2月17日开始撤离重武器,且不超过14天。

  3、欧洲安全暨合作组织自停火第1天检查停火,及撤离重武器,并可使用卫星和无人机作监控。

  4、撤离重武器后首日,必须就卢甘斯克和顿涅茨克举行地方选举展开对话,及讨论基于乌克兰法律,给予民间武装分子控制区暂时自治权的未来“政权”。

  乌克兰国会必须在30日内通过法令,基于去年9月的协议,界定可有自治权的地理区域。民间武装分子地区有权决定他们使用的语言。

  5、实施法律,确保参与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战事的人获宽恕和特赦,免于起诉和惩罚。

  6、基于“人人适用”原则,释放和交换所有人质及非法拘禁的囚犯,自撤离重武器后5天开始。

  7、确保人道物资的分配和取得。

  8、双方都需朝重建社会和经济合作努力,包括支付退休金和赋税。乌克兰将恢复在冲突区的银行体系。

  9、乌克兰必须能完全掌控横跨冲突区的国界,此过程自地方选举隔日开始,必须在2015年底前完成,前提是实施第11点提出的宪改。

  10、所有外国武装团体、军事设备和佣兵都需撤出乌克兰,由欧洲安全暨合作组织负责监控。解除所有非法团体武装。

  11、经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代表同意的乌克兰新宪法,必须在2015年底前实施,准许地方分权。2015年底前也需通过法律,承认民间武装分子地区的特别地位。

  12、民间武装分子地区将举行地方选举,由欧洲安全暨合作组织监督,但未指明日期。

  13、加强三方联络团体的活动,包扩建立执行和平计划的工作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