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三举措”贯彻落实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19.08.2016  11:03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帮助司法鉴定人尽快熟悉新法规,适应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新常态,扬州“三项举措”做好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举办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厅相关领导来扬授课,围绕《通则》的意义作用和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新《通则》的主要变化、主要内容,新《通则》有关条款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的适用及适用中应注意的事项和问题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和深入解析。全市8家司法鉴定机构的近百名执业司法鉴定人及鉴定人助理参训。

      二是结合实际做好新《通则》的贯彻执行工作。司法鉴定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通则》,以此为契机,让全社会了解和关心司法鉴定工作,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形象。各鉴定机构把学习贯彻新《通则》作为阶段性首要任务抓好落实,通过印发新《通则》宣传手册并组织学习帮助鉴定人和辅助人员正确理解修改后《通则》的新规定、新要求,切实提高鉴定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是将新《通则》的贯彻落实与机构考评、认证认可、投诉处理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质量评价、检查和管控体系,认真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加大对违反新《通则》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力度,有效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确保司法鉴定工作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