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多举措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

09.06.2016  00:55

全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动员会召开后,连云港市司法局按照《江苏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和部署,多措并举,推进落实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迅速传达,明确工作任务。 及时召开局务会,局党委书记、局长金建猛传达全省动员会会议精神,对落实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部门,明确法制处具体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二是主动对接,商讨选任工作。 全省会议召开以后,市司法局分管领导立即带领法制处负责人到市检察院与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对接,了解市级人民监督员配备、工作等情况,并就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中相关的问题进行商讨。

三是加强协作,制定实施方案。 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协作,制定了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名额及分布、选任条件、任职期限、监督职责、选任程序等方面内容,待省厅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

四是积极争取,落实保障措施。 主动与市编办、财政等部门对接,汇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情况,力争早日解决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构设立、业务经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