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警实名举报的局长涉受贿被审 当庭认罪悔罪
中新江苏网南京7月2日电 (记者 崔佳明)去年9月江苏淮安警察高建超网络实名举报该市公安局清浦区分局局长曹兴龙“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等。2日,记者从淮安市中级法院获悉,6月30日,曹兴龙因涉嫌受贿罪在淮安市中级法院受审,被告人曹兴龙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当日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曹兴龙在担任淮安市清浦区区委常委、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期间,在基建工程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购物卡27万元、金条3个(价值人民币83600元)、玉器5件(其中1件价值人民币6300元),并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悉,去年9月9日,一篇题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在网上发酵,由于实名举报者高建超是一名在职民警,而且又是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民警,而被举报人则是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所以该帖引发网民关注。网帖中高建超以公民身份爆料区公安局长曹兴龙的小狗外出用公车的部分视频截图,并列举了曹兴龙“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和“经济问题”。对于网络的实名举报,当地纪委及时关注并介入调查。去年9月12日,曹兴龙被停职调查;去年11月,曹兴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去年12月1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曹兴龙,今年52岁,他在淮安市公安系统可以说是个能人,在担任清浦公安分局局长期间,杀人案全破、打掉多个黑社会组织团伙、办理上亿元特大网络传销案等,但他最终还是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正因此,曹兴龙的案件被列为去年淮安市纪委查办的典型“能人”腐败案件。
“在工程建设中认识了一些所谓的朋友,教训惨痛。”在最后作自我陈述时,曹兴龙表示,他全部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