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安全生产隐患 和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30万元

09.12.2019  19:01

    近日,我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安全生产隐患有奖举报通告,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安全生产关乎千家万户,此次有奖举报的举报范围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造拆船、烟花爆竹、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举报内容包含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等8个方面,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广大企业职工,可通过拨打12350、84929200,举报身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以及当面举报的形式参与活动。

    通告指出,对于核查属实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将按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其中,有效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最低不少于5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已被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正在处理的不予奖励。

    据悉,市民在举报身边安全隐患时需准确提供以下内容:被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的详细名称及地址;存在事故隐患或者非法违法行为的内容、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相关证据材料或信息;举报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相关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人在接到领奖通知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或申请其他方式进行领取。如举报人逾期不领取奖金,或者经网上公告后仍无法联系到举报者本人的,视为举报人自动放弃领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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