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行政复议人员轮训的预备通知

09.03.2015  12:29

各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人员业务素质,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按照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的部署,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法律事务中心组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轮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时间、地点
  2015年4月中下旬在南京举办三期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班,每期5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轮训对象
  全省取得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三、轮训内容
  轮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和交流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行政执法规范、新常态下行政复议工作形势及对策、行政复议办案规范和技巧、新旧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实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典型案例交流讨论等等
  四、报名方式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法制办将本地区轮训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法律事务中心,省各部门直接报送省法律事务中心。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3月23日。
  联系人:沈剑;
  联系电话:025—83218505,83218507(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2015年行政复议人员轮训报名汇总表()。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