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在扬州举办苏中片区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文物行政执法水平,破解执法难题,更好地应对日益严峻的文物安全形势,省文物局于10月20日至24日,在扬州市邗江区举办了苏中片区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来自苏中地区的80多名文物执法骨干参加培训,省文物局刘谨胜局长到会讲话并给培训班的学员授课。
此次培训班紧紧围绕能力建设,紧贴苏中地区文物法制建设实际,重点培养学员“三种意识”,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培养学员的大局意识。以前我局举办的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侧重执法人员执法技能的培训,而对各个阶段文物法制工作重点关注不多。此次培训班特别增加了申遗成功后如何做好大运河保护和管理等现阶段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的重点内容,使我们的学员既能埋头苦干,又能抬头看路,增强了学员的大局意识。二是培养学员合作意识。文物违法案件往往都非常复杂,以往案件发生后,常常是执法人员单打独斗,导致案件查处困难。我们强调执法人员要树立大执法观,文物管理工作也是执法,文物执法部门要加强同管理部门的合作,以便最快时间对文物破坏情况做出评估,及时立案查处或依法制止破坏行为发生。同时文物部门要积极同公安、建设、海关等部门合作,借助他们的力量来充实文物行政执法的力量,有效查处各类文物违法案件。三是培养依法行政意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依法治国的方略,对我省文物系统而言就是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开展工作。此次培训班我们特别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的专家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的问题给培训班的学员进行授课。通过专家的讲解,学员们明白了建立行政权力清单的重要意义,是依法行政的落脚点,以后开展执法工作必须要严格依照清单来行使,不在权力清单内的权力不能行使,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
此次苏中片区文物行政执法培训班,是我省在总结以往文物法制培训工作基础上的一次创新,此次培训坚决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紧贴苏中片区文物法制工作实际,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对长期困扰文物执法人员的难点,提出解决办法,效果明显,受到学员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