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审计局:以项目为抓手,以绩效为目标,突出六大审计重点

20.05.2015  20:10

  2015年,泰州市海陵区审计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战略目标,以项目为抓手,以绩效为目标,创新审计方式,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狠抓审计质量,打造审计精品,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监督服务作用。全年安排审计项目51个,突出六大审计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促进提高政府资金绩效,不断深化财政审计。关注2014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编制和调整情况,推动建立完整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税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跟踪检查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关注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执行情况,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情况,审计公务卡使用与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 “小金库”治理、“吃空饷”治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相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促进财政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二是围绕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密切关注政府建设资金的投向,扩大投资审计覆盖面,完善对征收(搬迁)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造价、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核减不实费用,纠正违规问题,揭示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提出宏观性审计建议,发挥建设性作用,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同时,在中介机构管理、跟踪审计、审计时限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制度建设。
      三是围绕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探索建立对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的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结果公告、督促整改、问责问效等制度,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等专项审计相结合,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四是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守住民生保障这条底线,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住宅维修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力度,注重反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使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是围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案件查处和移送力度。注重发挥审计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利剑”作用,注意揭示和查处重大损失浪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尤其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揭露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和腐败案件,注重分析腐败案件的特点和规律,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防范和遏制腐败发生的对策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
      六是围绕提升审计效能,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公开。继续完善和推行“三位一体”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审计整改纳入督办事项、监督范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与被审计单位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重点关注201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依法追究、严肃问责,促进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同时,依法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