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两元钱起争执 动手伤人赔了两千六

13.01.2017  10:24

李某打牌时为了两元钱与王某起了争执,打伤王某鼻梁骨,最终因此赔偿了2600元。

 

前天下午,外地人李某正准备到某建筑工地上班,接到工地下午停工的通知。随后,他来到附近的小区门口,看到一彩票店内有五六个人在打牌,就过去玩了起来。期间,牌友王某说,你上局欠我6元。李某给了王某4元后说,“我只欠你4元”。王某不服气地说,“你明明欠我6元”。话音刚落,李某就将扑克牌扔到王某脸上,接着两人动起手来。拉扯间,李某一拳打在王某面部,王某鼻子当场流血。

 

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获悉后赶到现场,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经医院检查,王某鼻梁骨轻微骨裂。在民警的教育下,李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赔偿王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2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