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龙江钢铁涉二氧化硫数据造假 镇江查处责任人

11.08.2018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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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近日公布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涉嫌二氧化硫数据造假案件的问责结果。丹阳市环保局已向龙江钢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丹阳市公安机关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龙江钢铁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对涉案人员李某等4人依法刑事拘留。

  6月2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数据涉嫌严重造假。当天上午,镇江市委、市政府立即部署,市纪委监委迅速跟进,第一时间会同市环保局、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并于26日上午对这家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因企业购进的铁矿含硫量增高,通过正常脱硫工艺往往难以排放达标。这家公司烧结分厂厂长李某、副厂长曹某为使烧结车间烟气排放环保在线自动监测数据达标,从第三方维保单位技术员处索得监控系统操作密码后,多次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李某、曹某等人还将篡改监测系统参数方法教授给烧结分厂脱硫班工人,指使工人篡改环保在线监测数据。此外,调查组已核查确认这家企业使用的“RQ-200型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服务年限已接近7年,难以保证烟气采样管路的气密性要求,二氧化硫数值漂移达到量程的-8%,超过技术规范要求3倍。

  镇江市纪检监察部门经研究决定,对丹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束克之给予书面检查问责处理;给予丹阳市环保局局长曹立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给予丹阳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魏国虎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吴建骏诫勉谈话问责处理;给予丹阳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所所长洪伟政务警告处分。

  针对丹阳市龙江钢铁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镇江市环保部门、镇江市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将依据最终调查结果,对企业和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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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