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探索社区矫正“微信监管”模式

14.04.2016  16:43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大多使用智能手机和微信通讯工具这一特点,近日,丹阳市司法局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微信监管”模式,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微信群,利用微信平台免费、快速、高效的优势,丰富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方式。

一是发挥平台信息传递作用。 通过微信群,由专门社工及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发布集中教育、社区服务、面谈等通知,避免了传统电话通知的繁琐性和重复性,充分发挥了信息传递平台的作用。

二是发挥平台监控监管作用。 与社区矫正定位系统相结合,一旦发现手机定位出现几个小时信号不移动或者信号发生漂移显示人员越界等信息时,管理人员会及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发送当前地理位置及个人实时照片到微信群,准确地获取服刑人员的实时位置,避免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三是发挥平台法治宣传作用。 工作人员每日发布各类法律常识及法律条文,社区服刑人员能够充分利用微信这一网络平台的作用,通过平台学法、懂法,增强自身约束力的同时提高法律意识。

四是发挥平台情感交流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平常除去日常监管内容以外交流很少,微信群的建立让他们能够自由放松的进行朋友式的交流,在日常生活中相互鼓励、相互督促,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