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确保国有林场改革“五个到位”

22.02.2017  17:37

  镇江市丹徒区长山林场经营总面积40722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29513亩;全场现有职工201人,其中在职职工71人,退休职工130人。2001年10月,丹徒对国有农林场圃进行改制,丹徒区长山林场由事业性质改制为企业性质。

  自2016年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专题会议后,丹徒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区长张映桥任组长的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确保国有林场“五个到位”。

  一是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丹徒区明确将长山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生态公益林管护。为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和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效率,丹徒区还成立了区国有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

  二是人员配置保障到位。在保持国有林场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相对稳定前提下,丹徒区长山林场设置岗位总数71个,其中管理岗位15个,公益林管护岗位40个,森林消防大队岗位16个。同时,根据林场经营状况,逐步提高职工参保标准和工资收入水平,促进职工收入合理增长,

  三是财政投入支持到位。丹徒区设立国有林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省级生态公益林和森林抚育补助标准进行1:1配套,对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森林消防人员、公用经费予以补贴,并由区财政每年对国有林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核算后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是森林资源监管到位。丹徒区将长山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纳入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为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长期稳定,丹徒区明确长山林场和有关乡镇配合国土部门对国有林场界址范围重新勘定,并向社会公示,重新核发不动产权利证书。

      五是基础设施建设到位。丹徒区政府将国有林场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国有林场房屋、道路、供水、供电、通讯、广播、电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政府建设计划,享受新农村建设相关扶持政策。并计划到2020年改造林区道路10公里、改造林场危旧房400平方米,新建森林消防大队业务用房1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