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政府法制办上半年重点工作取得突破
2016年上半年,按照省、市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一个总目标、四个新突破”的目标定位和工作思路,践行发展新理念,开启法制新征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推进政府法制重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着眼有效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完善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具体负责、法制机构协调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有序推进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细化标准、征求意见、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实施效果后评估,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有章可循;采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形式多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征求公众意见不拘一格、行政执法公众参与广度深度不断拓展、行政权力运行实现网上公开透明、大调解工作畅通有序等方面采取得力措施,扩大公众有序参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活动覆盖面,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推动了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落到实处。
二是提升政府决策水平。着眼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牵头各级各部门申报、梳理并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编制公布了《2016年度丹徒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对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确保责任明确、程序落实、质量可靠。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着眼进一步提升政府决策质量,牵头组织调研并报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制定印发了《2016年丹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计划》,明确了对今年确定的1件规范性文件和2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估”的具体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督导推动相关单位确保在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评估任务并形成报告提交区政府研究决定。
三是创新深化政府法制工作机制。着眼大力度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制定《丹徒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督查机制》,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责任主体、结果处理以及督查方法、成果运用,对未按规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行政机关,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报送有关部门给予问责,有效推动了全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丹徒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考核淘汰制度》,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于每年年底结合年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场评议考核,对相关机关、单位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其结果作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续聘、解聘的依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行政机关 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保证政府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镇江市丹徒区政府法制办陈娅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