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院:多措并举服务非公经济现实效
一是有的放矢,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为了解非公企业在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丰县院在县工商联合会的配合下,通过登门造访、座谈交流、发放企业意见卡等方式,对本县境内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同时,还积极参与县政协组织的关于民营经济的调研活动,深入东大钢构、冠华铸造、佳合鸭业等重点民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走访、与企业领导座谈,结合问卷调查回馈的意见进行梳理分析,了解和掌握当前制约本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及企业的法律需求和经营困难,为主动服务非公经济铺路搭桥。
二是搭建平台,为服务非公经济提供制度保障。为使服务非公经济活动有章可依,丰县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联系工作机制,逐步规范流程管理。一方面不断加强与县工商联的工作联系。出台了《丰县人民检察院丰县工商业联合会工作联系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发挥工商联联系面广、信息来源多、情况熟悉的优势,征求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形成服务合力。另一方面不断搭建非公有制企业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平台。通过发放非公有制企业联系卡、设立服务非公企业工作站、印发资料等方式,受理企业咨询、解答疑难问题、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建章立制,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三是多措并举,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方面不断加大对外宣传。依托新闻报刊、电视、预防邮路等多种途径和平台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检察机关为什么和要做什么来开展服务非公经济活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先后深入到非公企业开展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11次,增强了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使其了解了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的范围和途径,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三方面积极营造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座谈会、协商会、警示教育等形式,结合工商、税务、国土资源、发改委、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特点,推动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从而为非公企业在办理立项、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