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丰县残联原党组书记、理事长史志广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一审判决
06.09.2016 19:09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由江苏省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丰县残疾人联合委员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史志广(正科级)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一审判决。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史志广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史志广有期徒刑一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2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贪污罪未退缴的违法所得50721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丰县残疾人联合会;犯受贿罪违法所得66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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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2016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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