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原县长郭学习涉嫌受贿罪由南京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13.05.2016  17:41

  江苏省丰县原县长郭学习(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5月12日,已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学习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郭学习,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学习利用其担任邳州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主任(后更名为邳州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丰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额度、企业改制、土地开发、申报补贴、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