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加大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力度

17.10.2016  22:40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丰县将加大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积极开展教育扶贫,确保少数民族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对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并酌情减免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小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资助1250元;对参加普通高中教育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每生每年资助高中助学金2000元并免除学费;对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除免除学费外,每生每年再补助助学金2000元。

    此项政策直接惠及丰县14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是推进教育机会公平、实施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帮困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