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三个一”模式加快培养青年干警
宿迁市中级法院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共有64人,占到全院正式干警总数的近40%。青年干警为法院的审判事业注入了新鲜血液,但青年法官由于缺乏社会阅历、审判经验等,也给法院科学发展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宿迁中级法院提出“三个一”培养模式,全方面提升青年干警司法能力,帮助青年法官实现职业理想。
导师制:
一帮一带实现手把手教学
青年干警刚走出校门,理论功底扎实,如何快速融入审判工作,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对此,宿迁中级法院党组研究制定了《青年干警导师实施方案》,通过院业务骨干的榜样和示范作用,促进青年干警健康成长。该院指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优秀法官对青年干警实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教。在举行“拜师仪式”后,15名青年干警与导师结对帮教。
“通过实行青年干警导师制,使指导对象在一年时间内基本适应工作环境;两年内,其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审判经验等得到全面提升,基本达到岗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该院政治部主任刘怀表示。
民一庭钱钥的导师是民一庭副庭长曹智勇,她说:“曹庭长担任我的导师以来,从日常开庭到案件研究,都全程与我互相交流,在他身上我学习到了法官严谨、认真的态度,这对我的工作帮助太大了。”
宿迁中级法院还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领导作用,院庭长在一线办案,青年干警配合参与,并组织青年干警观摩院庭长开庭,举办青年法官互听、互评庭审15次。同时,发挥导师对学员“四导”作用,即思想上引导、业务上辅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被指导学员在向导师的请教中,完成导师交办的各项任务,从而提升自身素质和实践能力。而导师针对指导对象的自身情况、岗位职责,及时发现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学员在庭审听证、适用法律、化解纠纷、文书撰写、调查研究、交流沟通和具体事物处理等能力。
宿迁中级法院在完善青年干警导师制度贯彻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导师工作手册》,对导师履职情况及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实施季度考核评定,从而不断提升导师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取得实效。
交流制:
一上一下促进能力互补
近年来,宿迁中级法院在加强基层法院和中院青年干警交流上作了很多努力,在接受完省高院培训后,中院见习法官和基层院见习法官互派交流学习,各自丰富办案技能。
宿迁中级法院民一庭周贤芬现在已经成为一名法官助理,谈起之前在宿豫法院执行局锻炼的一年,她感慨颇多:“基层法院案件多、压力大,在基层院锻炼的一年是我成长最快的一年,不仅快速掌握与群众打交道的技巧,也迅速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
泗洪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妍是该院最年轻的中层,85后的她现在已经成长为该院处理建筑工程类纠纷案件的行家里手。她带领的审判团队连续两年年结案超200件,被该院评为“优秀审判团队”。谈及自己的成绩,她认为与当初到宿迁中院挂职交流不无关系:“市中院高手如林,在市中院交流的一年中,青年法官认真的工作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成为我日后工作的标杆。”
此外,宿迁中级法院畅通上下交流模式,市中院的实习法官被派到基层人民法庭锻炼,接触基层群众;基层法院工作业务骨干被选调至中院,成为办案好手。仅近三年,宿迁中院就从五家基层法院选任12名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或担任部门负责人。
养分足,成长快。宿迁中级法院民一庭青年法官覃卫东截至目前结案200件,青年法官孙权结案108件……
借外力:
一出一进提升全方位素能
近年来,宿迁中级法院党组根据干警的培训需求,专门制定了“一出一进”的培训模式。
所谓“一出”,即走出去,倡导法院干警对外交流,在与外交流中丰富、提高自己的阅历。据该院宣教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宿迁中级法院通过与全国知名院校联系,利用名校优秀的人文教育资源,选派干警参加多所知名院校开展的素质培训,其课程内容不仅包括法律知识,更涵盖了心理疏导、缓解压力、艺术交流等多种课程,内容丰富,受众广泛。素质培训大大丰富了全院干警的视野,更促进了干警之间、干警与学校之间的交流,缓解法官办案压力。
所谓“一进”,即请进来,该院与高校法学院联系,利用高校资源,通过合办法律硕士班、举办专家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理论和实务水平。去年以来,该院共举办此类讲座、研讨会30余次,充分发挥了业界法学资源对法院队伍素质提升的积极作用。
同时宿迁中级法院与南京大学法学院合办法律硕士班,提升队伍学历层次,目前两级法院在读干警达到68人,青年干警放弃周末休闲时间加班充电已成常态,整个队伍呈现欣欣向荣之势。
□本报通讯员杨洁本报记者戴丽娟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