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法援中心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初显成效
10月8日,东北塘街道过某因房产继承纠纷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过某一直照顾年迈的父母直至他们过世,但与几个兄弟姐妹在继承父母房产上产生异议,其认为其尽到赡养父母义务多于其他兄弟姐妹,但继承到的房产最少,觉得不公。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向村委了解情况,审查相关材料,因其属于“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符合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所列人员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对事项范围不再作具体限制”的规定,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过某多日来愁云满布的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10月21日一大早,受援人吴某的母亲张某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情意深”的锦旗送到了厚桥街道法援工作站,表达他们一家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厚谢意。一年前,受援人吴某行走时因车祸致重伤,巨额医疗费及未有监护人陪同造成事故的同等责任使其家人求助心切,经过多方周折,今年他们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厚桥法援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接待后通过认真审查材料,因其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认为其符合《意见》中“《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所列人员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对事项范围不再作具体限制”的规定,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法援工作者的努力,吴某终于得到医疗费、残疾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另外,厚桥街道法援工作站根据吴某家庭实际情况,与街道社区事务办公室主动对接,帮助其申请到深度贫困救助金4万余元,切实地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近一年来,锡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结合本区法律援助实际情况,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强与民政、人社、工会、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本辖区的低保人员、五保户、社会福利机构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盲聋哑人)、困难职工、低收入人员等群体进行摸排,分门别类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精确掌握本辖区每一个法律援助对象的数据信息,向每一个受援对象精准宣传法律援助范围条件,通过发放联系卡等方式建立有效联系,确保他们在需要时能想到法律援助、找到法律援助、得到法律援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