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江苏:让保障房“绿意盎然”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的项目,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绿色保障性住房,对在全社会推行绿色建筑具有示范效应。
江苏省于2008年启动绿色建筑行动,是全国推行绿色建筑最早、也是最好的省份之一。从2011年起,江苏省积极探索以保障房为切入点推进绿色建筑,在保障房建设中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以下简称绿色保障房 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江苏省共有31个项目、近1000万平方米保障房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规模居全国之首,保障房项目面积占江苏省绿色建筑总面积的1/5,为其它各类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明确目标 推广试点
2011年3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提出从2011年起,全省新建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造,引导鼓励保障性住房创建绿色建筑,各省辖市当年必须完成一项绿色保障房标识项目。2012年,江苏省又制定了《关于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2013年起全省新建保障房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了共同推动绿色保障房建设的良好氛围。
截至2012年底,江苏省共有22个、608.3万平方米保障房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各省辖市都有了绿色保障房项目的现实案例,为当地推广绿色保障房树立了样板,发挥了示范效应。
政策激励 增强动力
在绿色保障房推广工作中,适当给予保障房项目一定政策激励,帮助项目单位平衡增加投资,对促进绿色保障房建设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一是与江苏省财政厅会商明确,保障房项目的绿色技术投资纳入工程建设预算,具体由地方财政部门落实。二是对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保障房项目,采取免收评价标识费用的优惠政策。三是率先制定绿色保障房项目财政奖励政策。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保障房项目,按照热水器台数给予每台500元的财政补助。2008年~2009年,该省共有44560套保障房获得财政补助资金2228万元。2011年,该省“省级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中增加了绿色建筑奖励项目类型,对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保障房项目,根据标识星级给予相应财政奖励,一、二、三星分别按每平方15、25、35元补助。2011年~2014年,共有9个已建成的绿色保障房项目获得财政奖励资金1956万元。四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江苏省2012年申报成为“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省”,国家下达财政补助资金5250万元,该省又配套了2000万元,实施保障性住房太阳能推广工程,共安排54个945万平方米的保障房项目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
注重技术 加强引导
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控制好因建设绿色建筑而增加的成本,是全面推广绿色保障房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为此,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门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绿色建筑技术路线研究》、《江苏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研究》等,编制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指南》,结合江苏气候特点,引导保障房采取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外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并把一部分方向明确、适用经济的绿色技术在保障房中整合应用,出台了相应技术规定强制推广。
江苏省加强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积极引导其它绿色技术应用。该省设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引导高层建筑应用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开展建筑工业化示范,在公共租赁住房中推广装配式结构体系等等。在江苏省应用的万科PC结构体系、远大装配式体系、威信模块化技术等新型结构体系,由于国内相关应用标准不健全,阻碍了工程应用步伐。为此,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次召开专题技术应用论证会,扫除新型结构体系在设计、审图、验收中的障碍,推动了工业化技术在保障房中的成功应用。目前,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实现了成品房交付。
此外,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组织开展了10余次绿色建筑专题培训,培训人数达上千人次;2008年~2013年举办了六届“绿色建筑高层论坛”;2011年承办了“夏热冬冷地区绿色建筑委员会联盟成立大会暨首届技术论坛”,与德国、丹麦、瑞典等国家的学术团体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2013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南京市政府共同建设了“江苏省绿色建筑与生态智慧城区展示中心”,将江苏绿色建筑实践案例、主流技术进行了集中展示,“展示中心”被住房城乡建设部授予全国惟一的“绿色建筑和生态智慧城区展示教育基地”称号。
完善制度 狠抓落实
2007年~2011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4次全省会议,对推动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作出重要部署;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要求纳入保障房建设管理基本要求;2012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明确全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对绿色保障房实施财政奖励制度;2013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进一步细化了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各项任务。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建立了绿色建筑考核评价制度,每年根据各市建设规模下达绿色保障房建设目标,年终予以考核;制定了《江苏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等10余项文件,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今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江苏省政府法制办、江苏省人大共同启动了《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制订工作,将推广绿色建筑的经验上升为地方法规,其核心内容是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建立完善新建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绿色”把关制度。
本报记者 徐为军 通讯员 王璇
2014年10月20日《中国建设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