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发布 南京等四市位居前列
本报讯 6月18日发布的《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36个城市营商环境综合排名中,南京排名第六;在100个经济活跃城市综合排名中,苏州第一、南通第二、无锡第四,常州、盐城、徐州、泰州、宿迁在前20名之列。
《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标准等,从基础设施、人力资源、金融服务、政务环境、普惠创新等5个维度构建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体系。36个城市包括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厦门、大连、宁波、青岛、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在营商环境综合排名中,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这4个一线城市包揽前四名,新一线城市中的重庆、南京分别居于第五、第六。在城市人力资源与基础设施这两个维度,南京表现较为突出,分别处于第三和第六。该报告还对这36个城市之外、2018年GDP排名前100位的经济活跃城市进行评价,我省8个城市进入综合排名前20名之列。
记者发现,我省多个城市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呈现“品牌化”特点。例如,今年苏州发布“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和“Supreme Service, Super Suzhou(意为至高服务,超级苏州)”4S国际版营商服务品牌;无锡提出,打响“无难事、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南京去年5月启动“宁满意”工程,将其作为全市倾力打造的政务服务新品牌。
多个城市向社会公开具体措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城市竞争力。去年10月印发的《南通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从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增强城市投资吸引力、强化市场监管服务效能等方面出台一揽子重点举措;3月发布的《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0》,包括46条细则,明确提出“努力在法治诚信、智慧政务、企业服务、资源配置、合作共赢、统筹协同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4月《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0》向社会公开,6大部分、18个方面、60条具体措施,以打造一流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为重点,推进各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制度再完善。
(姚依依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