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个体户已超21万 12条扶持政策促"个转企"
常州个体工商户已超过21万户,占到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随着一些个体工商户规模进一步发展,其品牌效应等方面缺乏比较优势也开始显现。近日,常州市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对“个转企”转型的企业将给予财税优惠、社保扶持、金融支持、准入便捷等四个方面共12条扶持政策。
作为苏南经济模式的发源地之一,常州民营经济发达,其中个体工商户已经超过21万户,占到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有的规模甚至已经超过了一般中小企业。
为了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已有相当一部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据工商部门统计,2009年以来,常州共有850余家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为企业,注册资本也从当初的6890万增加到5亿多,资本扩大了近8倍。
常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王巍表示:“由于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手续比较简单,注册费用和经营成本低,且经营起来相对灵活,许多经营者在创业初期会选择先当个体工商户。但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由于受法人地位缺失、治理模式单一、投资规模有限等先天因素制约,相对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商业信用、经营领域、品牌效应、竞争能力等方面缺乏比较优势。”
为了进一步引导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 12月3日,常州通过《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健全“个转企”政策扶持体系,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变。
王巍表示:“对经营者来说,想要做大做强,‘个转企’是必经之路,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承担的责任从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抗风险能力得到了增强,在市场竞争中也会更容易获得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对整个社会来说,‘个转企’也有利于壮大民营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扶持对象
设立申报投资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常年达8人(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规模以上的制造业、服务业、住宿餐饮、农林牧渔个体工商户;
经税务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法律法规要求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目前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工商户。
四方面12条扶持政策
准入便捷:“个转企”企业的字号名称可以通过变更继续沿用,经营地址也可保留,属于县级环保、卫生、公安等部门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可按程序更换新证或者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
财税优惠:“个转企”后,在减免相关费用的同时,享受税务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政策,3年内根据其上缴税收对地方的贡献,由财政给予奖励;
社保扶持:给予三年社保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其暂按原渠道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
金融支持:加大对“个转企”企业信贷支持,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并将“个转企”企业纳入小微企业扶持范畴。(陈超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