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南通8个路口违停将罚百元记3分

16.06.2015  19:06

  今年7月1日起,南通市区首批8条路段的机动车违停行为,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机动车违法占道行为大量存在,且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和道路通行效率。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打造更加舒适的共同通行空间,南通市决定借鉴南京、无锡等地做法,提高机动车违法停放的违法成本,对市区交通繁忙、占道违停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等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按照“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经过前期广泛听取意见,此项举措决定自7月1日起实施,首批涵盖市区8条路段,分别是:1.桃园路(工农路至园林路口);2.青年中路(世伦路至通富北路口);3.人民中路(濠东路至环城西路口);4.环城南路(环城东路至环城西路口);5.环城东路(环城南路至人民中路口);6.环城西路(人民中路至环城南路口);7.南大街(人民中路至青年中路口)8.北濠桥路(人民中路至环城北路口)。

  警方表示,首批8条路段都是违停行为较为突出的路段。届时除了民警现场处罚外,还包括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进行处罚。今后,重罚路段将视情况进行扩大。

  在广大司机的现有印象里,如果汽车违停被贴条,意味着只罚款50元,不记分。同样是违停,为何有两种处罚方式?有关负责人解释,虽然都是对车辆违停的治理,但是“罚款100元记3分”和“罚款50元”依据法律不同,前者是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属于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而“罚款50元”则是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五十六条的十八项: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南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