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将令贷款购房者受益 全面落地还需跨三道坎

12.03.2016  08:42

龙虎网讯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全国两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与讨论再度成为关注焦点。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非改革方向。“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记者多方采访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解读个税改革焦点。

提高“起征点”有违公平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劳务报酬、稿酬、财产租赁等11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中,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也是俗称的3500元个税“起征点”。

长期关注个税改革的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表示,“高收入者多缴、低收入者少缴或不缴”才能体现纳税公平。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后,工薪收入高的群体缴税额度降低更多,确实有违公平。

有业内人士测算,当前每月工资5000元的员工每月缴纳个税45元;月收入2万元的缴纳个税3120元。当“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前者不用缴个税,减少了45元的个税;后者个税缴纳额变成2745元,减少个税额度达375元。因此,提高个税“起征点”后,尽管中低收入群体可以少缴税,但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收入越高的群体少缴的税额也越多,这在收入分配调节上会起到反作用。

设立个税‘起征点’,目的在于使纳税人的生活工作费用等基本日常开支免于征税,个税改革重点要体现出纳税人基本支出的差异性。”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说,比如,两个员工同样每月工薪收入1万元,一个员工需要赡养老人或抚养孩子,另一个完全没有赡养抚养开支,两者同等征税明显存在不公,“单纯提高‘起征点’显然并非最佳优化方案。

个税改革的方向将令哪些群体受益?

不少业内专家表示,尽管个税改革方案尚未公布,但适当归并征税所得分类、完善规范税前扣除两方面将成为改革重点。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学诞表示,归并征税所得分类,是将现行11项分类所得进行适当归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等经常性劳动所得归并确定为综合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资本性所得仍作为分类所得。

楼继伟表示,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

业内专家表示,首套房贷款利息、抚养孩子和个人再教育等支出,若最终纳入个税税前扣除范畴内,这意味着贷款购房、家有老人孩子等大多数群体都能从中受益。

比如扣除“五险一金”月工资收入为2万元的小王,购买总价150万元的首套住房,从银行商业贷款100万元,还款期限为20年,月供6682元中平均利息为2512元。根据现行个税方案,小王每月需要缴纳个税3120元,若购房贷款利息可扣除,他需缴纳个税2492元,相比降低628元。

改革全面落地还需迈几道坎

有基层税务工作者介绍,当前个税成为“工薪税”的原因,是对房租、财产转让等资本性收入所得难以准确核算。基层只能采取“企业代缴代扣+税务部门核查”的简易方式,主要对工资薪酬所得征收个税。

不少受访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表示,个税改革要改变“工薪税”现状,规范公平纳税秩序,除明确扣除范围标准、综合收入税率等顶层设计外,在具体落实中还需迈过如下三道坎:

——涉税信息共享。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当前纳税人收入、家庭、开支等社会信息分散在银行、公安、房产、民政等部门,缺乏相应法律支撑就很难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孤岛,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涉税信息联网。

——征管能力提升。个税改革落地后,大量抚养小孩、首套房利息等可在税前扣除的支出真实性需要核查,居民房屋出租、转让等信息需要全面掌握,这些对税务部门数据分析、调查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配套制度完善。全国人大代表金硕仁等代表委员认为,推进个税改革还需要个人税号普及、涉税信息绑定、诚信体系约束等配套政策健全完善,提高弄虚造假、偷税漏税违法违规成本。“让个人所得税既成为义务的收据,又是权利的凭条,使税号成为每个公民的诚信记录。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陶禹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