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聚焦个税改革 :不能只盯工资薪金要统筹考虑
“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昨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了个税改革的问题。
2015年,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第四大税种。针对个税改革的问题,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热烈讨论,舆论积极探讨,观点激烈交锋,就像楼继伟部长说的,“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
关键词 改革呼声
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要不要个税改革?几乎所有声音都指向尽快改革,而且关乎老百姓的获得感。
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指出,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每月2000元上调至3500元,此后的四年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上涨8%以上,个税起征点却一直“岿然不动”。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赣县五云镇镇长明经华和普遍工薪阶层一样表示“压力山大”,她认为,在公务员工资和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以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应该随之上调。“实际上物价上涨,各方面生活成本也高了,标准不提高的话,对于我们这种基层的人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压力”。报道明确期待个税改革早日落地,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援引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的建议,未来的综合税制征收还要继续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总体来说,就是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减轻负担,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特别是富人要多纳税,通过调节使高低收入之间的基尼系数有所缩小。
《证券日报》援引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袁利群的观点指出,税收是一个再分配的手段,通过这样的个税改革,员工所得收入有了增加,也有利于消费的拉动。
关键词 综合税制
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十三五规划”指出,“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舆论也契合这一大方向,即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中国之声》首先“科普”了何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是我国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税制则考虑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将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接着,援引全国政协委员张国俊的说法,“很多发达国家有很多扣除的费用,比如说孩子的教育费用、商业保险、医疗费用可以扣除,甚至你搬家的费用都可以扣除,还有很多扣除项目。咱们国家现在很多都不能扣除,这个不合理”。
《劳动报》的报道中,全国人大代表樊芸举了一个上海的例子。一位白领年收入为35万元,在上海处于中上水平。但是,妻子因身患癌症,女儿刚刚考上研究生。这位白领每年要交64940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以家庭计算,其全家年收入平摊到每个人身上,人均年收入还不到12万,每人每月交税690元,一年能节省4万余元。据其了解,在妻子患病后,这位白领每月收入几乎全部用于治疗,成了名副其实的“月光族”。
关键词 起征点
是否可以提到
每月5000元起征?
如何个税改革?大部分的声音都指向提高起征点,且大多数都认为每月5000元是一个合理的数字。
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全国人大代表翟友财建议,随着房价、物价不断上涨,目前每月3500元个税起征点已经明显偏低,提到每月5000元较合时宜。
据《信息时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今年两会提案是《减税收 削预算 确保供给侧改革取得实效》。他认为,供给侧提供了价格适宜的优质商品,就需要需求侧对这些商品进行消化。为了刺激这部分需求,应当对个人消费者予以减税。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到每月5000元。
关键词“二孩”家庭
减轻生育
二孩家庭的负担
楼继伟部长特意提到了“二孩”家庭,认为这属于个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很多舆论声音也认为个税改革,应该倾向于减轻二孩家庭的负担。
《澎湃新闻》援引了上海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的表述:“如何从可以生二孩,到愿意生二孩,尤其对于年轻双职工家庭、城市白领阶层,至少在涉及社会保险、税收优惠等方面,都应该做出相应调整,其中和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首推个人所得税。”
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摘录了全国人大代表李碧影的观点,她认为如果一对夫妇是没有孩子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每月3500元起征;如果这对夫妇有一个孩子,是不是就可以从每月5000元起征;而如果生了第二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可以再提高,从每月7000元起征。
《羊城晚报》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他认为个税征收不能光看一个人的收入,还要看配偶一方有无工作收入以及他的负担多重——是负担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以及要不要赡养父母。有的独生子女夫妻可能要赡养两对父母。所以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征收,这样能减负并促进其生育意愿。
数说个税
1994年,我国正式建立了
个人所得税制度
2015年,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
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是1994年的16倍
2011年,修订每月3500元的免征额,五年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涨幅度都在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至今累计上涨幅度在10%以上
根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将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预计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
专家观点
不是提不提
扣除标准问题
而要统筹考虑
楼继伟部长在发布会上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而如何具体改革,是否要提高起征点,楼继伟部长的回应很明确——“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有舆论对此表示支持。
《羊城晚报》发表了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的署名文章,他认为,上调个税起征点不利税制改革推进,如果今年提到了每月5000元,说不定明年就有人提出要增加到每月7000元。在起征点全国统一的前提下,起征点越高,欠发达地区的省市就越征收不到个税,这些省区就越无法通过个税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甚至对全国的个税收入造成影响。个税是国家调节全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重要手段,倘若因为起征点的提高而使得政府收不到个税,就不利于税制改革的稳步推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岳树民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其实这个不叫起征点,应该叫扣除标准。而且个税改革,不是提不提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问题,而是要统筹考虑的事情。”
岳树民认为,很多人觉得提高扣除标准就是照顾低收入者,但其实这是不准确的。他举例说,比如将扣除标准每月提高了1000元,那么需要纳的税低收入者税率3%,每月少交30元,高收入者税率45%,每月少交450元。“所以单纯提高扣除标准,并不能解决收入公平问题,也不能照顾低收入者。如果一个人月收入低于3000元,提高扣除标准跟他也没有关系。低收入者需要靠社会保障来支持、依靠财政转移性支出。”
岳树民强调,个税改革不能只盯着工资薪金税收,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税、财产租赁所得,都需要全局考虑。(记者 孙毅)